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38 翔耀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2/09 發言時間 16:48:08
發言人 張順昌 發言人職稱 法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7746-383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5/02/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2/09
2.公司名稱:翔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因應本公司國軍軍服供售案及電商事業持續成長,擬於北部地區評估
設置自有倉儲物流據點,並取得廠辦用地或相關不動產資產,董事會核准授權董事
長於購置金額新臺幣5 億元額度內,進行土地或相關不動產之評選、洽談及購置等
作業;前揭授權事項,相關不動產之標的選擇、價格合理性、交易條件及資金安排
,仍將依本公司內控制度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依規定提報董事會決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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