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39 美律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5/05/09 發言時間 18:18:51
發言人 黃朝豐 發言人職稱 財務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59081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為變更2016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5/05/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0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3路22號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A.民國104年度營業報告。
     B.監察人查核民國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C.民國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D.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2)承認及討論事項:
    A.承認民國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
      務報告案。
    B.承認民國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C.討論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D.討論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3)選舉事項:
    改選第十八屆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
 (4)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5/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公司受理股東提案申請及
   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應選名額二人)期間為2016年4月25日至
   5月4日止,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地點為本公司。如有股東於公告受理提
   案期間外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2)本次股東會籌備相關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辦理。
(3)本次股東會議程,嗣後如因董事會增減議案,在不違反決議結果之前提下,
   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規定全權辦理,毋庸再提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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