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41 超豐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2/14 發言時間 17:59:53
發言人 林美玲 發言人職稱 財務會計部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7-638568
主旨 公告本公司第十一屆第四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02/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2/14
2.公司名稱:超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第十一屆第四次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提撥案。
   二、通過本公司114年度營運計劃案。
   三、通過本公司113年度之財務報告案。
   四、通過本公司113年度之營業報告書。
   五、通過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六、通過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案。
   七、通過本公司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暨出具113年度內部控制
制度聲明書案。
   八、通過委任114年度簽證會計師暨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
   九、通過本公司經理人退休案。
   十、通過本公司擬取得有價證券案。
   十一、通過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增訂
『員工酬勞分派原則管理辦法』,並定義本公司基層員工範圍案。
   十二、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十三、通過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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