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41 超豐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10/31 發言時間 15:03:51
發言人 林美玲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7-638568
主旨 公告本公司第十一屆第七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10/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10/31
2.公司名稱:超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第十一屆第七次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114年第三季財務報告案。
   二、通過本公司115年度稽核計劃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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