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42 新美齊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4/30 發言時間 19:20:27
發言人 林傳捷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5582-8168#3000
主旨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 114/04/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4/3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京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935,62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1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1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銀行融資需要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5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0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與銀行融資契約之約定
(2)日期:
依與銀行融資契約之約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339,06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1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8.7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2.8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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