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54 聯發科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2/08/27 | 發言時間 | 19:24:47 | 發言人 | 顧大為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567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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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與開曼晨星半導體公司(開曼晨星) 合意擬變更合併基準日 | ||||
| 符合條款 | 第 | 1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2/08/27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2/08/27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2/06/17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前經102年6月17日與開曼晨星 合意變更合併基準日暫定於102年11月1日。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與開曼晨星合併案業於102年8月27日取得中國商務部 附條件之核准,雙方將制定符合核准條件之工作方案提交中 國商務部審查,預計三個月內取得中國商務部關於工作方案 之核准後,本合併案即可進行交割。考量未來商務部關於工 作方案之審核及開曼晨星下市相關程序,雙方合意擬變更本 合併案基準日暫定於103年2月1日,原換股比例不變。 商務部附條件之核准主要內容如下: 1.合併完成後,開曼晨星消滅並下市,其手機晶片及其他無 線通訊業務併入本公司,原開曼晨星子公司(含晨星台灣)將 成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將換發本公司股份予剩餘持有 52%股權的開曼晨星股東) 。 2.晨星台灣將與本公司保持獨立競爭,三年後可申請解除該 限制條件。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後續如有調整,將另行公告。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