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54 聯發科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6/06/15 發言時間 18:26:15
發言人 顧大為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67076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事宜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6/06/1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蔡力行 
董事:謝清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蔡力行先生
Lam Research Corporation董事
(2)謝清江先生
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230,053,440權
贊成:956,404,842權,占表決權數77.75%
反對:856,043權,占表決權數0.06%
無效:0權,占表決權數:0%
棄權/未投票:272,792,555權,占表決權數22.17%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謝清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黃山路622號軟件研究中新B座1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軟硬件開發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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