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54 聯發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8/23 發言時間 17:01:25
發言人 顧大為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670766
主旨 本公司董事長決定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3/08/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8/23
2.公司名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已於民國113年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
股共計24,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40,000,000元乙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3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8670號函通過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8,000,000股申報生效。
(2)依本公司【民國113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實際發行日期(即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決定;
本公司董事長決定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13年8月23日。
(3)本次增資基準日實際發行股數為 2,359,347 股。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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