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55 全新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03/13 發言時間 17:09:35
發言人 紀筱玲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助 發言人電話 03-419296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04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4/03/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十六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O三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訂定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
(二)、承認事項
(1).一O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O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4年
4月2日起至民國104年4月1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
務請於民國104年4月13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
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2).受理處所: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處
(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16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