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55 全新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3/11 發言時間 17:14:01
發言人 紀筱玲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助 發言人電話 03-419296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05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5/03/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十六號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一)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報告事項
(1).一O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O四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一O四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三)承認事項
(1).一O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O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四)討論事項(二)
(1).辦理現金減資案
(2).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4).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5).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5年4月
15日起至民國105年4月2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
於民國105年4月25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
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2).受理處所: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處(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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