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55 全新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1/19 發言時間 10:08:00
發言人 紀筱玲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助 發言人電話 03-4192969
主旨 澄清106/01/19工商時報B5版之報導內容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1/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1/19
2.公司名稱: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5版
6.報導內容:全新光電 1月營運回暖
法人也預估,全新去年第四季每股稅後盈餘(EPS)有機會超過0.5元,…
7.發生緣由:106/01/19工商時報B5版報導內容。
8.因應措施:有關工商時報B5版之報導,係屬媒體及法人自行臆測,本公司相關財務數據
,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之財務報表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