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55 全新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7/08 發言時間 18:21:38
發言人 蔣志青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4192969
主旨 公告董事會決議變更民國110年股東常會之召開日期 及補充紀念品發放日期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0/07/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7/29
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九時整
4.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十六號
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
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110/03/18
6.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實體並以視訊輔助,請擇一):實體
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且合格之股東欲領取紀念品者,原訂於
110年6月18日至110年6月22日可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領取,
將延後至110年8月26日至8月30日發放。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