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申請買回
申報日期:104/08/11
1公司代號2460
2公司名稱建通
3公司地址高雄市路竹區大同路513巷138號
4買回股份目的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5董事會決議日期 104/08/11
7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171,598,000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0
9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0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0
11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2買回股份種類 普通股
13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A.保留盈餘(元): 748,616,024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270,187,610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34,319,600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0
E.A+B-C-D 合計(元): 984,484,034
14預定買回之期間開始日期: 104/08/12
結束日期: 104/10/11
1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2,398,000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A/B 1.40%
16買回區間價格(元)最低: 8.3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最高: 14.00
17買回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1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20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04年8月11日第九屆第二次董事會議事錄
21「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22「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23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4年8月11日第九屆第二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
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

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
股份2,398,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39745%,且本次
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

限,僅占本公司截至104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流動資
產之0.919%,茲聲明本

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
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 5人均同
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24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建通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股份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
除產生現金流出外,其

餘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
動比率、流動比率等,

尚無重大影響或變動
25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