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68 華經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3/04/29 發言時間 17:19:37
發言人 陳秀月 發言人職稱 財務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935566-222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3/04/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3/04/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唐宇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該公司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同
意解除該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總經理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除唐宇華董事兼任總經理為
利益迴避未參與外,經主席徵詢其餘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總經理:唐宇華女士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總經理:唐宇華女士擔任北京華勝影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北京華勝影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安寧莊西路15號怡美家園20
號樓110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北京華勝影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營業項目:製作微縮軟片、產品技術諮詢及相關
產品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北京華勝影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採權益
法認列之被投資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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