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72 立隆電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2/02/04 | 發言時間 | 16:25:49 | 發言人 | 黃振豐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 | 發言人電話 | (04)24925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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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修訂本公司「第九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部分條文。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2/02/04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2/02/04
2.公司名稱:立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修訂本公司「第九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六條部份
條文,原辦法制定於101年12月25日。
6.因應措施:
本公司「第九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六條條文內容,修訂內容對照如下:
修訂前:
依本辦法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如下:
一、經董事會決議買回後,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
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事項。
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修訂後:
依本辦法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如下:
一、經董事會決議買回後,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
認購繳款期間及權利內容等事項。
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