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72 立隆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3/24 發言時間 17:22:35
發言人 張真卿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2418185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9/03/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立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樓會議室
                  (台中市大里區國光路一段147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八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一○八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
 (5)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
 (6)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
 (7)私募有價證券實際辦理情形。
 (8)庫藏股執行情形。
 (9)訂定「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2)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為109/4/25~109/6/23,
     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109/4/23前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
  (2)受理股東提案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9年4月16日起至民國109年4月27日止受理股東以書面方
     式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9年4月27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
     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立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中市大里區國光路一段147號)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 自民國109年5月23日
     起至民國109年6月20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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