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72 立隆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4/07 發言時間 17:19:03
發言人 張真卿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2418185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更正公司債 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申請日期)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0/03/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立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樓會議室
                  (台中市大里區國光路一段147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一○九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
 (4)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執行情形報告。
 (5)私募有價證券實際辦理情形。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九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國內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為110/4/25~110/6/23
    ,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110/4/22前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2)受理股東提案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0年4月16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提
     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0年4月26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
     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立
     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大里區國光路一段147號)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 自民國110年5月22日起至
     民國110年6月20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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