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申請買回
申報日期:110/12/08
1公司代號2474
2公司名稱可成
3公司地址台南市永康區仁愛街398號
4買回股份目的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5董事會決議日期 110/12/08
7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761,618,069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15,533,000
9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2.04%
10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0
11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2買回股份種類 普通股
13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A.保留盈餘(元): 140,810,503,021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20,008,824,363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0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14,394,310,471
E.A+B-C-D 合計(元): 146,425,016,913
14預定買回之期間開始日期: 110/12/09
結束日期: 111/02/08
1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25,000,000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A/B 3.28%
16買回區間價格(元)最低: 106.8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最高: 238.50
17買回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18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實際買回股份期間 預定買回股數(股)(A)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B)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B/A)
110/09/22 ~ 110/11/15 25,000,000 15,533,000 62.00
109/03/19 ~ 109/05/15 25,000,000 8,773,000 35.00
1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一次及第二次買回庫藏股但未執行完畢情形說明:為維護整體股東
權益及兼顧市場機制,
視股價變化於價格區間內採分批買回策略,故未執行完畢。
20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一案:本公司擬買回股份案,提請  討論。
說 明:(一)為維護股東權益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依據證券交
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
一項第三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擬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股份,相關
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4,330,000仟元。
4.預計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10年12月9日起至111年2月8日止。預
計買回 25,000仟股,佔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28 %。
5.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 106.80元至 238.50元之間,惟當本公司
股價低於上開買回之區
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三)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由董事會出具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及不
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
明書,如附件六。
(四)另委請群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公司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出
具評估意見,如附件
七。
(五)本次買回之計畫若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
事長依規定辦理。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
21「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22「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23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10年12月08日第108屆次第20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
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本公司股份25,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28%,且買回股
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合併財務報表流動資產之2.20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
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
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含獨立
董事)7人均同意本聲明
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洪水樹
24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爰經董事
會民國110年12月8日決
議,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於民國110年12月9日至
民國111年2月8日間執
行買回公司股份25,000仟股,並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
法」第二條規定,訂定
其買回股份區間價格為106.8元 ~ 238.5元,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
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
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上開所訂買回股份區間價格所依據之財務資料,業經本會計師予以評
估竣事,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
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
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
,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
變動。
25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