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次申請買回
申報日期:114/12/23
1公司代號2474
2公司名稱可成
3公司地址台南市永康區仁愛街398號
4買回股份目的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5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12/23
7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592,169,068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31,500,000
9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5.05%
10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0
11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2買回股份種類 普通股
13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A.保留盈餘(元): 130,784,522,015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16,390,097,984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1,871,007,204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14,521,191,595
E.A+B-C-D 合計(元): 130,782,421,200
14預定買回之期間開始日期: 114/12/24
結束日期: 115/02/23
1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30,800,000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A/B 4.94%
16買回區間價格(元)最低: 136.5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最高: 299.00
17買回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18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實際買回股份期間 預定買回股數(股)(A)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B)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B/A)
114/10/20 ~ 114/11/25 31,500,000 31,500,000 100.00
114/05/26 ~ 114/06/13 33,000,000 25,476,000 77.00
113/12/23 ~ 114/02/19 34,000,000 31,219,000 92.00
112/02/01 ~ 112/03/31 36,000,000 34,103,000 95.00
1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一次~第七次買回庫藏股但未執行完畢情形說明:為維護整體股東權
益及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
於價格區間內採分批買回策略,是以未執行完畢。
20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一案:本公司擬買回股份案,提請  討論。
說 明:一、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
第一項第三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擬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股份,相關
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6,650,000仟元。
4.預計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14年12月24日起至115年2月23日止。
預計買回30,800仟股,佔本公
司已發行股份之4.94%。
5.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136.5元至299.0元之間,惟當本公司股價
低於上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
時,得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三、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由董事會出具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及不
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如
附件二。
四、另委請群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公司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出
具評估意見,如附件三。
五、本次買回之計畫若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
事長依規定辦理。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
21「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22「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23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14年12月23日114年屆次第5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
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
股份30,8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94%,且買回股
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114
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流動資產之5.8%,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
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
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含獨立
董事) 7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
容,併此聲明。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洪水樹
24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爰
經董事會民國114
年12 月23 日決議,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
規定,於民國114 年12
月24 日至民國115 年2 月23 日間執行買回公司股份30
,800 仟股,並依「上市
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其買回股份區間價
格為136.5
元~299.0 元,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
4008;買回公司股
份。上開所訂買回股份區間價格所依據之財務資料,業經本會
計師予以評估竣事,可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
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
餘、權益報酬率、速動比
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群 智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孫 慶 國
25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