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次申請買回
申報日期:105/05/18
1公司代號2478
2公司名稱大毅
3公司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山鼻里5鄰南山路三段17巷4號1樓
4買回股份目的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5董事會決議日期 105/05/17
7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254,383,716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0
9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0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0
11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2買回股份種類 普通股
13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A.保留盈餘(元): 1,256,708,257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1,322,304,916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50,760,464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244,693,101
E.A+B-C-D 合計(元): 2,283,559,608
14預定買回之期間開始日期: 105/05/18
結束日期: 105/07/17
1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2,000,000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A/B 0.79%
16買回區間價格(元)最低: 12.0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最高: 20.00
17買回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1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十一次5,000,000股
第十二次4,140,000股
第十三次2,051,000股
1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十二次預計買回5,000,000股,實際買回4,140,000股,因公司為兼
顧市場機制,維護股
東權益及考量資金有效運用,致本次未執行完畢。
第十三次預計買回5,000,000股,實際買回2,051,000股,因公司為兼
顧市場機制,維護股
東權益及考量資金有效運用,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分批
買回策略,另適逢農
曆春節年假,致本次未執行完畢。
20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經105年05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21「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22「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23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 本公司經105年05月17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超過
二分之一出席董事之
同意通過,自申報之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回本公司股份
2,000,000股。
二、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0.79%,且買回股
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合併財務報告流動資產之1.01%,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
考慮公司合併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 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全體出席董事均
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24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大毅公司本次預計買回股份價格區間介於每股單
價新台幣12元至20元
之間,業已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暨「庫藏股疑
義問答彙整版」之上
下限規定。又大毅公司本次預計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依上下限計算,對
大毅公司之財務結
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
現金流量狀況,並未
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25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