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78 大毅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3/15 發言時間 16:13:22
發言人 劉俐妏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46169
主旨 公告本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認股基準日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03/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3/15
2.公司名稱:大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定庫藏股轉讓員工認股基準日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於106年1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第十五次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實際買回本公司股份計8,142,000股。
(2)擬依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以下簡稱轉讓辦法)規定,將本公
   司第十五次所買回股份計4,006,000股轉讓予員工,轉讓後本公司所持有尚
   未轉讓予員工之本公司股份總數為4,136,000股。
(3)擬訂員工認股基準日為107年3月15日
(4)本公司第十五次實際買回普通股股份平均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24.40 元,
   依轉讓辦法規定轉讓予員工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 24.40元。
(5)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之相關作業事項,擬依本公司轉讓辦法授權董
   事長訂定並公佈之。如有員工認購不足時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限員工
   身份)認購。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轉讓股份予員工,無轉讓之限制,員工得於取得股份後逕行處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