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78 大毅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4/30 發言時間 08:58:04
發言人 劉俐妏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46169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4/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4/30
2.公司名稱:大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被動元件漲價風吹向二線廠.....大毅因擁有台灣製造優勢,
本季營收季增幅度可逾五成.....」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報導本公司本季營收季增幅度可逾五成,係媒體法人推估。
請投資人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資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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