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81 強茂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2/22 發言時間 16:45:07
發言人 余欣杰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243929-2984
主旨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公告
符合條款 23 事實發生日 102/02/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2/2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熒茂光電(徐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A.資金貸與他人公司:MILDEX ASIA CO.,LTD
B.與接受資金貸與公司之關係:係資金貸與他人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0318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02095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767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4977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充實營運資金,支付工程款及設備款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3257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52785
5.計息方式:
以雙方簽約外債合同之計息條件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於授信期限屆滿日一次清償或依提前清償方式清償
(2)日期:
於授信期限屆滿日一次清償或依提前清償方式清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51398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5.7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