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81 強茂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4/05/11 發言時間 17:20:45
發言人 余欣杰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室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243929-2984
主旨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辦理公告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 104/05/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5/1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MILDEX ASIA CO.,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A.背書保證他人公司: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B.與接受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係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12981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65961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50313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80992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65961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MILDEX ASIA CO.,LTD.為償還101年聯合授信案之既有借款暨充實中期
營運資金,由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9321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7865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背書保證公司之銀行融資額度到期且債務清償。
(2)日期:
被背書保證公司之債務清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60519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08620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98.8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3.2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MILDEX ASIA CO.,LTD.為償還償還101年聯合授信案之既有借款及
充實營運資金,董事會通過申請籌組聯貸美金3,000萬元,若超額認
購,以不超過美金3,750萬為上限。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