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81 強茂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7/05/11 發言時間 16:24:24
發言人 余欣杰 發言人職稱 總管理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7-6243929-298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聯貸案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05/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5/11
2.公司名稱:強茂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償還既有金融負債暨充實中期營運所需資金,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申請
          籌組中期聯貸(五年)新台幣40億元,若超額認購則以新台幣50億元為上限。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此次聯貸額度申請及簽約等相關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
                實際狀況全權處理之,惟若實際聯貸金額超過本次董事會通過之
                總額度上限,仍應提報董事會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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