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81 強茂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3/02 發言時間 11:12:42
發言人 沈盈秀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7-6243929#2727
主旨 公告本公司已將本次公開收購凡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 預定總收購價金匯入受委任機構名下之公開收購專戶。
符合條款 38 事實發生日 110/03/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02
2.發生緣由: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凡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股份,已於民國110年03月02日將公
           開收購預定總收購價金新台幣1,531,232仟
           元全數匯入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名下於凱
           基銀行中山分行所開立之公開收購銀行專
           戶(戶名:凱基證券公司公開收購專戶,
           帳號:0000-11-1861600-0),爰依公開收
           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
           第2項第3款之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已成就,應賣股數如
           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
           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
           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管機
           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
           收購對價之撥付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於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
           間屆滿日)後第五個營業日(含第五個營業
           日)以內,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予集保
           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
           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
           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一營業日,以支票
          (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集
           保結算所或應賣人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匯
           款金額/支票金額之計算,係以應賣人成交
           股份收購對價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
           交易稅、匯費/郵資、集保/券商手續費及其
           他相關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
           元之部分捨棄)。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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