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吳春發、董事 張美瑗、董事 周明智、董事 蔣為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吳春發 瑞旭科技(股)董事長
SPYGLASS TESLA, LLC法人董事代表
蘇州樂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
瑞旭網(股)公司董事代表人
瑞旭通(股)公司董事代表人
董事張美瑗 台灣表面黏著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匯鑽科技(股)公司董事
廣化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藍新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董事周明智 飛宏科技(股)公司董事
董事蔣為峰 錸德科技(股)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選任日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423,050,903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照案通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