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1 吉祥全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5/05/05 | 發言時間 | 18:38:12 | 發言人 | 陳碧華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暨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318-1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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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 | 2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5/05/05 |
| 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Toshiba Corporation(東芝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桃院豪木105年度司執助字第865號 2.事實發生日:105/05/0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依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司執助字第865號,債權人Toshiba Corporation(東芝股份 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及本公司負責人間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債權人禁止本公司在新 台幣30,000,000元及本件執行費新台幣240,000元之範圍內,收取對第三人凱基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之股票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 4.處理過程: 由委任律師進行後續協商處理,以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於財務報告中已揭露並估列相關損失及負債。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由委任律師進行後續協商處理,以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