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1 吉祥全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5/05 發言時間 18:38:12
發言人 陳碧華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暨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18-1133
主旨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告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5/05/05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Toshiba Corporation(東芝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桃院豪木105年度司執助字第865號
2.事實發生日:105/05/0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依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司執助字第865號,債權人Toshiba Corporation(東芝股份
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及本公司負責人間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債權人禁止本公司在新
台幣30,000,000元及本件執行費新台幣240,000元之範圍內,收取對第三人凱基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之股票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
4.處理過程:
 由委任律師進行後續協商處理,以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於財務報告中已揭露並估列相關損失及負債。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由委任律師進行後續協商處理,以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