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1 吉祥全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6/06/26 發言時間 18:02:21
發言人 陳碧華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暨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18-1133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及本公司負責人之強制執行案經債權人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撤回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執行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6/06/26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債權人:Toshiba Corporation(東芝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負責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北院隆104司執公字第161278號
4.事實發生日:106/06/2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執字第161278號債權人Toshiba Corporation(東芝股份
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及本公司負責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業因債權人
撤回執行終結在案。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與東芝公司完成簽署和解契約(詳106年6月9日本公司重大訊息),故東芝公司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撤回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執行。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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