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1 吉祥全 公司提供 |
| 序號 | 4 | 發言日期 | 110/08/27 | 發言時間 | 18:38:04 | 發言人 | 陳碧華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暨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9112000 |
|---|---|---|---|---|---|
| 主旨 | 本公司前董事長訴訟案說明 | ||||
| 符合條款 | 第 | 2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0/08/27 |
| 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前董事長 謝漢金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金上重更一字第7號 4.事實發生日:110/08/2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當事人因涉證券交易法等案件遭起訴,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金重訴字第5號, 中華民國103年8月1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經判決後,由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6.處理過程: 本案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判決主文:謝漢金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 第二款之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正常,對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本公司將密切關注此案之進度及揭露相關資 訊令投資人了解。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