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1 吉祥全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6/17 發言時間 15:27:59
發言人 陳碧華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暨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9112000
主旨 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 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1/06/1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廣砷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 陳碧華
 廣砷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 李國隆
 董事:羅光偉
 獨立董事:楊承璁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以無損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11年06月17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
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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