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2 華新科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9/12 發言時間 18:20:31
發言人 李定珠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23-0887 #2810
主旨 公告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
符合條款 35 事實發生日 103/09/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9/12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181,669,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3/09/15~103/11/14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7,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1.00~12.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0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6,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4次1,046仟股
第5次5,000仟股
第6次1,800仟股
第7次8,000仟股
以上均已辦理轉讓
第8次買回未辦理轉讓股份計6,000仟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本公司第4次預計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1,046,000股;第6次預計買回5,000,000股,
實際買回1,800,000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本次執行期間內,為兼顧市場機制,並維護股
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限價限量買回,致部份買單未能成交,而未能全數買回。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擬訂於一○三年九月十五日至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公司股
份計柒佰萬股,買回區間價格為每股新台幣十一元至十二元間,惟當公司股價
低於所訂區間價格下限時,本公司得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數六九○、○六三、三八○股之1.01%;且本
次預計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八四、○○○仟元,僅占本公司一○三年六月三十
日經會計師核閱合併財務報表之流動資產新台幣一三、八五一、一八四仟元之0.61%。茲聲
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評估意見,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計劃之買回區間價格尚稱
合理且符合有關規定,另對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
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之影響性,經評估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計劃對本公
司之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