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次申請買回
申報日期:103/09/12
1公司代號2492
2公司名稱華新科
3公司地址台北市松智路1號24樓
4買回股份目的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5董事會決議日期 103/09/12
7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690,063,380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6,000,000
9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87%
10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0
11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2買回股份種類 普通股
13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A.保留盈餘(元): 1,141,329,000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5,137,881,000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0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1,097,541,000
E.A+B-C-D 合計(元): 5,181,669,000
14預定買回之期間開始日期: 103/09/15
結束日期: 103/11/14
1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7,000,000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A/B 1.01%
16買回區間價格(元)最低: 11.0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最高: 12.00
17買回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1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4次1,046仟股
第5次5,000仟股
第6次1,800仟股
第7次8,000仟股
以上均已辦理轉讓
第8次買回未辦理轉讓股份計6,000仟股
1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本公司第4次預計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1,046,000股;第6次預
計買回5,000,000股,
實際買回1,800,000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本次執行期間內,為兼
顧市場機制,並維護股
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限價限量買回,致部份買單未能成交,
而未能全數買回。
20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擬訂於一○三年九月十五日至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於集中交
易市場買回公司股
份計柒佰萬股,買回區間價格為每股新台幣十一元至十二元間,惟當
公司股價
低於所訂區間價格下限時,本公司得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21「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22「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23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數六九○、○六三、三
八○股之1.01%;且本
次預計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八四、○○○仟元,僅占本公
司一○三年六月三十
日經會計師核閱合併財務報表之流動資產新台幣一三、八五一、一八
四仟元之0.61%。茲聲
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
司資本之維持。
24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評估意見,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計劃
之買回區間價格尚稱
合理且符合有關規定,另對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
酬率、速動比率、流
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之影響性,經評估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並
辦理銷除計劃對本公
司之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25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