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5 普安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7/03/12 發言時間 18:15:35
發言人 陳慶東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助 發言人電話 2226-0126#860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7年股東常會召開時間及事由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7/03/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631號3樓福朋飯店(西北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106年度查核報告書。
(3)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107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具體推動計畫報告。
(5)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6)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6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6)修訂本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7)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額度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當選之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3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申請期間為107年3月21日起至107年
  3月30日止,受理股東提案地點為本公司財會部(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102號8樓)。
(2)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載明於
  股東會召集通知,其行使期間為107年5月12日至107年6月8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