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7 怡利電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1/03/16 發言時間 14:24:41
發言人 柯茂全 發言人職稱 總管理處副總 發言人電話 04-797727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一一一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1/03/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東一路37號(全興廠員工餐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採實體股東會並以視訊輔助方式召開)。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及111年度營運計劃。
  (2)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0年度決算表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0年度盈虧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4)修正「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前揭原訂召開日期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本公司委託之視訊會議
  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無法排除達30分鐘以上,依規定應於5日內
  延期或續行集會者,集會日期及地點變更如下:
  (1)日期:111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整。
  (2)地點: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東一路37號(全興廠員工餐廳)。

  發生前揭障礙,如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尚未進行臨時動議時,視為本次股東常會
  全部議案已完成,將不再續行集會。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
  百字。
  (1)受理期間:民國111年4月8日起至111年4月18日下午五時止。
  (2)受理方式:採書面受理(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前,並請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
     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3)受理處所:怡利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東一
     路37號)電話:04-7977277。
  (4)以上所述若尚有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