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8 宏達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12/04 發言時間 11:52:40
發言人 張嘉臨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375-3252
主旨 說明鉅亨網102年12月4日之相關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12/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2/04
2.公司名稱: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等媒體
6.報導內容:詳鉅亨網102年12月4日之報導
7.發生緣由:
我們對於英國法院決定在上訴結果確定前,不對特定晶片(包括HTC One所使用之晶片)
執行禁令感到欣慰,在最終判決前我們將會針對侵害Nokia公司EP 0 998 024專利的有
效性及侵權部分提出上訴。雖法院仍頒發會影響其他第三方晶片組禁制令,我們已對該
部分禁令提出上訴。在此同時,我們正與晶片供應商,研究替代的解決方案。一如往常
,HTC的首要重點是支持我們的客戶,並確保不影響雙方業務。 我們確保屢獲殊榮的
HTC One智慧型手機將如常出貨。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