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8 宏達電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3/05/06 發言時間 16:12:57
發言人 張嘉臨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375-325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3/05/0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5/06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共計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50,000,000元。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發行價格:無償發行新股配發予員工,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0元。
(2)既得條件:
   (a)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當年度考績
      ”Satisfactory”(含)以上者,得分批既得 30%股份。
   (b)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當年度考績
      ”Satisfactory”(含)以上者,得分批既得30%股份。
   (c)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當年度考績
      ”Satisfactory”(含)以上者,得分批既得40%股份。
(3)未達既得條件處理方式:本公司全數無償收回並予以註銷。
5.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之全職員工為限。
(2)給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
    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3)本公司給與單一員工得獲配或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限額依募發準則
   相關規定辦理。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
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若以董事會決議日之前一交易日(103年5月5日)本公司普通
股股票收盤價每股新台幣169元預估全數發行可能費用化之總費用約新台幣
845,000仟元。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目前扣除庫藏股後實際流通在外股數823,438,125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占目前實際流通在外股份總數之比率約為0.61%。以所訂既得期間三年及目前
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三年度費用化金額累計對每股盈餘稀釋約新台幣1.03元
,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既得期間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可參與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須立即交付信
託保管。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如獲決議通過後,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全權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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