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8 宏達電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4/03/06 | 發言時間 | 21:18:54 | 發言人 | 張嘉臨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375-3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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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一○四年股東常會 | ||||
| 符合條款 | 第 | 17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4/03/06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0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0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住都大飯店金龍廳(地址:桃園市桃鶯路398號)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民國一○三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查核報告 (2)承認暨討論事項: 1.承認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3. 討論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 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 討論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6. 討論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3)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0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0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提案權期間為104/03/23~104/04/02止。受理處所為本公司 新店辦公大樓(地址:新北市231新店區中興路三段88號)。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