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8 宏達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6/02 發言時間 18:36:48
發言人 張嘉臨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375-3252
主旨 公告本公司民國一○四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 18 事實發生日 104/06/02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04/06/02
2.重要決議事項:
(1)承認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說明: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決議如下:
(A)配發普通股股東現金股利計新台幣314,635,792元(每股0.38元),
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
其他收入。有關股東之每股盈餘實際配發比例得由董事會依配息基準
日登載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名簿之已發行且流通在外之股數調整之。
(B)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帳上已提列應付員工分紅金額計
新台幣88,333,545元,全數以現金紅利分派之。另配發董監酬勞新台幣0元。
(3)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6)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7)通過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7,500,000股案。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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