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8 宏達電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5/05/06 發言時間 22:06:08
發言人 張嘉臨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375-325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註銷減資事宜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5/05/0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06
2.減資緣由:
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擬將無償收
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銷除減資。
3.減資金額:2,224,100元
4.消除股份:222,410股
5.減資比率:0.0269%
6.減資後股本:8,274,190,55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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