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公司代號 | 2498 |
| 2 | 公司名稱 | 宏達電 |
| 3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興華路21巷1號 |
| 4 | 買回股份目的 |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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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董事會決議日期 |
10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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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 827,419,055 |
| 8 | 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 0 |
| 9 | 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 0.00% |
| 10 | 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 0 |
| 11 | 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 0.00% |
| 12 | 買回股份種類 |
普通股 |
| 13 | 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 | A.保留盈餘(元): 37,374,794,243 |
|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14,309,594,233 |
|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0 |
|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0 |
| E.A+B-C-D 合計(元): 51,684,388,476 |
| 14 | 預定買回之期間 | 開始日期:
105/05/16 |
| 結束日期:
105/07/15 |
| 15 | 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 40,000,000 |
|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 | A/B 4.83% |
| 16 | 買回區間價格(元) | 最低: 47.0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
| 最高: 70.00 |
| 17 | 買回方式 |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
| 18 |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
自申報日期前三年度共計執行兩次庫藏股,共計買回本公司股份11,8 99,000股。 |
| 19 |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
未有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
| 20 | 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
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擬議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註銷股份案,謹提請 討論 。 說 明: (一) 本公司為穩定股價以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議依「上市 上櫃公司買回本 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辦理執行買回庫藏股註銷作業。 (二) 有關本次擬辦理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訂定如下: (1) 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 理註銷股份。 (2) 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之普通股。 (3)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800,000,000元整。 (4) 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預計自105年5月16日起至105年7月15日 止買回 40,000,000股(即40,000張)。 (5) 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47.00元至新台幣70.00元,且當公 司股價低於所 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 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三) 本公司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為827,419,055股,本次擬 買回註銷之股份 僅佔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之4.83%,且係以自有資金收購本 次庫藏股,故本次買回 股份註銷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及財務狀況。依規定本公司於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報本次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案時,需由出席董事同意出具之聲明書 內容詳如附件一。 (四) 以上謹提請 討論決議。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六席)無異議照案通過。 |
| 21 |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
不適用 |
| 22 |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
不適用 |
| 23 | 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
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5年5月14日第七屆第三十一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 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 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本公司股份4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4.83,且買回 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 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3.6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 務狀況,上述股份之 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六人均同 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王雪紅 |
| 24 | 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
本公司會計師認為本次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 金流出外,餘對公司 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虧損、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 動比率,並未產生重 大影響。 |
| 25 | 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
1. 鑒於過去數交易日,本公司股價受市場不同傳聞等外部因素影響 ,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 東權益,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自即日起執行庫藏股買回。執行價格區 間依金管會法令規 定,訂為5月13日收盤價(每股新台幣58元)增減20%區間。 截至2016年第一季底本公司帳上淨資產為新台幣617億元 (相當每股 淨值新台幣74.6元) , 其中現金部位為新台幣418億元 (相當每股新台幣50.5元)。 基於本公司5月13日收盤價新台幣58元,執行本庫藏股買回,可維護 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 前述之NT$51,684,388,476,係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本公司 董事會決議之預定 買回股份之最高總金額上限為NT$ 2,800,000,000。
3. 前述之已發行且流通在外總股數827,419,055 股,與經濟部商業司 公司登記資料已發行 股份總數827,641,465 股差異,係因收回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22, 410股, 尚未完成變更登記所致,茲此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