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8 宏達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7/27 發言時間 16:33:14
發言人 沈道邦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375-3252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註銷減資事宜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7/07/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7/27
2.減資緣由: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擬將無償收回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銷除減資計182,550股。
3.減資金額:1,825,500元
4.消除股份:182,550股
5.減資比率:0.00022%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8,190,791,55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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