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8 宏達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06/28 發言時間 16:02:34
發言人 沈道邦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375-3252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威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8/06/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6/28
2.減資緣由:提升資金運用效益
3.減資金額:美金130,000,000元
4.消除股份:不適用。
5.減資比率:97.81%
6.減資後股本:美金2,909,044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