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98 宏達電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05/14 發言時間 17:02:18
發言人 盧佳德 發言人職稱 法務長暨公司治理主管 發言人電話 (03)375-3252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公司登記地址變更案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05/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5/14
2.公司名稱: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本公司登記地址。
變更前:桃園市桃園區興華路23號
變更後:桃園市桃園區興華路21巷1號
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營業地址變更登記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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