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01 國建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3/06/18 發言時間 15:26:28
發言人 陳仁澤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23779968
主旨 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二小段125-1、126等53筆地號新建工程 第二期裝修及機電工程契約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3/06/18
說明
1.契約種類:委建契約
2.事實發生日:103/6/18~103/6/18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預計投入金額約15.87億元(依100年8月30日公告
內容之出資比例分擔契約金額),契約起迄日期:自訂約日起至106年10月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含飯店之綜合性商業大樓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103年6月18日
12.監察人承認日期:
103年6月18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17.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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