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4/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虹明董事、朱中強董事、林清樑董事、張樑
獨立董事、吳志偉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後(含電子投票)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李虹明/董事、林清樑/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李虹明董事-霖園置業(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長;林清樑董事-太茂(上海)置業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霖園置業(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張楊路828-838號華都
大廈3F餐飲-2部位306室;太茂(上海)置業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區蘇召路1628號1幢
A21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霖園置業(上海)有限公司-辦公物業出租;太茂(上
海)置業有限公司-商業物業租賃、經營,物業管理及相關配套服務,停車場(庫)經營
管理。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