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01 國建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9/10 發言時間 16:57:14
發言人 林清樑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23779968
主旨 澄清財訊雙週刊104年09月10日第485期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4/09/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9/10
2.公司名稱: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雙週刊第485期第144頁
6.報導內容:
 財訊雙週刊104年09月10日第485期有關「台北市府做莊賣容積 道路地價格崩盤」
 之報導
7.發生緣由:
 本公司內湖五期「國泰沐善」建案,捐贈道路容移所使用的道路為公司開發案剩餘
 庫存,並無財訊雙週刊第485期第144頁文內有關道路容移價格之評論,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