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次申請買回
申報日期:104/08/25
1公司代號2504
2公司名稱國產
3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8號7樓
4買回股份目的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5董事會決議日期 104/08/25
7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1,519,298,335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0
9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0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0
11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2買回股份種類 普通股
13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A.保留盈餘(元): 7,070,809,000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551,174,000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0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2,353,140,000
E.A+B-C-D 合計(元): 5,268,843,000
14預定買回之期間開始日期: 104/08/26
結束日期: 104/10/23
1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100,000,000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A/B 6.58%
16買回區間價格(元)最低: 6.00
最高: 10.00
17買回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1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
1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20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於104年8月2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擬實施庫藏股買回
公司股份。
說明:(一)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一項第三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
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
定辦理。
(二)有關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銷除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4年8月26日至104年10月23日止。
4.預定買回之數量:1億股,占本公司發行股份6.58%。
5.買回之區間價格:6元~10元,惟若於預定買回期間內,本公司股
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
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三)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151億9,298萬3,350元,本案如全部執
行完竣並銷除股份後,
屆時實收資本額將降為141億9,298萬3,350元。
(四)檢附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
21「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22「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23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民國104年08月25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
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回本公司股份
10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6.58 %,且買回股
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4.7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
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十一人均
同意本聲明書之內
容,併此聲明。
24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股份,對
該公司之財務結構、
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等未產
生重大影響。
綜上評估,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
區間,其決策過程具
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
異常情事。
25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