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05 國揚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04/24 發言時間 15:15:48
發言人 彭邵齡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000808
主旨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高雄國硯工地噪音檢測超標 罰款30萬
符合條款 26 事實發生日 100/10/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0/10/31
2.發生緣由:國硯工地噪音檢測超標
3.處理過程:經糾正後並無再犯
4.預計可能損失:無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加強工地承包商施工管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由承包商支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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