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505 國揚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9/06 發言時間 15:30:38
發言人 王正怡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25000808
主旨 澄清107年9月3日民視"政經看民視"有關本公司的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09/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9/03
2.公司名稱: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民視”政經看民視”節目
6.報導內容:107年9月3日王小玉女士於民視“政經看民視”節目中討論台北車站特
定區雙子星開發案時表示:廣昌建設向她陳情,國揚積欠仁愛路3段166號的廣昌
公司17億,哪有資格投資700億的案子乙事。
7.發生緣由:1.本公司與廣昌公司間,無任何營業或非營業往來,也無所謂積欠該公
司金錢,更無任何刑事偵查案件在地檢署偵查中等情事。
2.王女士上開陳述內容涉及本公司部分,與事實完全不相符,並已引發本公司合
作夥伴、客戶、供應商等頻表關切,已造成本公司聲譽嚴重受損。
國揚實業為上市公司,“誠信經營”為本公司一貫之經營立場,對王女士未經查
證之言論深表遺憾,謹此聲明澄清,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